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 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2020版)》 及《上海市2020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五十九号 《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