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点将酒店行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范围
发布时间 : 2021-09-18 浏览次数 : 1031 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沪府令10号)的规定,我局拟定了《上海市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2020版)》(附件1,以下简称“名单”)及《上海市2020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附件2,以下简称“方案”),经市政府同意,作为本市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等工作的依据。
现将名单和方案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的相关工作。请各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按照《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开展自身碳排放监测、报告和履约清缴等工作。
附件:1. 上海市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2020版)
2. 上海市2020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9日
附件1 按工业、交通和建筑三大领域划分,上海市纳入314家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当中酒店建筑四家(2020版)
序号 |
企业编号 |
首期四家纳入配额酒店名称 |
领域 |
80 |
156 |
上海浦东新区香格里拉酒店有限公司 |
建筑 |
81 |
159 |
上海东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 |
建筑 |
82 |
161 |
上海静安昆仑大酒店有限公司 |
建筑 |
85 |
170 |
上海上实南洋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四季酒店 |
建筑 |
附件2 上海市2020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一、配额总量
根据本市2020年及“十三五”碳排放控制目标和要求,在坚持实行碳排放配额总量控制、促进用能效率提升和能源结构优化、平稳衔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原则下,按照纳管企业碳排放控制严于全市总体要求,确定本市2020年度碳排放交易体系配额总量为1.05亿吨(含直接发放配额和储备配额)。
二、分配方法
对商场、宾馆、商务办公、机场等建筑,以及产品复杂、近几年边界变化大、难以采用行业基准线法或历史强度法的工业企业,采用历史排放法。计算公式为:
企业年度基础配额=历史排放基数
历史排放基数,一般取企业2017年至2019年碳排放量的平均值。当三年内企业碳排放量持续上升或持续下降,且累计变化幅度达到以下标准的,取2019年碳排放数据:2019年碳排放量在500万吨以上且碳排放量变化超过100万吨、2019年碳排放量在100万吨至500万吨之间且变化幅度超过30%、2019年碳排放量在100万吨以下且变化幅度超过40%的。不满足上述条件,但年度间碳排放量变化超过20%,取其变化后各年度碳排放量的平均值。
三、配额发放
(一)直接发放配额
对于采用历史排放法分配配额的纳管企业,2020年度直接发放配额一次性免费发放至其配额账户。待2021年清缴期前,根据其2020年度实际经营数据对配额进行调整,对预配额和调整后配额的差额部分予以收回或补足。企业产品产量、业务量等生产经营数据的确定口径和方式,以各企业《配额信息表》为准。
(二)有偿发放配额
2020年度有偿发放配额采用不定期竞价发放的形式。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碳市场运行情况,对2020年配额总量中的部分储备配额组织开展有偿竞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配额清缴与抵销机制
纳管企业应通过配额登记注册系统提交与其经市生态环境局审定的上年度碳排放量相当的配额,履行清缴义务。配额不足的,应通过本市碳交易平台购买补足;配额有结余的,可以在后续年度使用,也可以用于配额交易。
Source:NUHC